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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526申请,即投资移民的资格申请。I-526阶段,主要审核投资人的投资区域中心是否合格、投资项目的法律文件是否齐全以及投资人的资金来源是否合法。
I-526申请
1、G-28表(律师/代理委托书)
2、I-526表(外国企业家移民申请表)
3、附函及附录
4、成立新商业企业(NCE)的证据
5、项目交易性文件
6、投资到目标就业区(TEA)的证据(如适用)
7、申请人投资到NCE的证据
8、资金来源合法的证据
9、NCE将创造或维持所需数量就业的证据
10、申请人正在或将会参与NCE管理(日常管理或政策制定)的证据
11、区域中心批准信(如适用)
12、(对于区域中心项目中seeking deference的申请人)先前批准的项目相关文件
美国移民局对I-829申请的批准条件非常明确:
1.投资人已经实质上投资了50万或者100万美元的投资款,承担了真实的投资风险并且在两年条件绿卡期间一直维持着这笔投资;
2.该投资已经创造了或者在将来合理的期限内可以创造10个全职的工作机会。
I-829申请
1、G-28表(律师/代理委托书)
2、I-829表(外国企业家移除条件申请表)
3、附函及附录
4、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的证据
5、申请人自成为有条件永久居民以来的犯罪记录必须提供(如适用)
6、成立NCE的证据
7、申请人已经投资或积极投资NCE的证据
8、投资人在整个有条件居留期维持投资的证据
9、所需数量的就业已经创造或将在合理时间内创造的证据
I-924表格是用于区域中心设立、变更、项目样本申请用的表格。已获批的区域中心,肯定有I-924批复。然后才可以做Eb-5业务。
I-924申请
1、G-28表(律师/代理委托书)
2、I-924表(区域中心申请表)
3、附函及附录
4、区域中心地理区域图
5、区域中心运营计划
6、资本投资影响预测
7、追踪资本投资的方法
8、营销活动
9、组织结构与EB-5合规
10、范本申请(如适用)
11、NCE变更(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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