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移民之所以需要经由条件绿卡,然后再申请正式绿卡是为了保证投资的持续和稳定性,同时也提供给投资移民申请人两年的时间创造10个就业机会。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人投资移民局预先批准的指定投资区域中心投资移民项目( Regional Center),申请人不需要直接参与经营和直接创造就业机会。无论投资移民申请人是否选择移民局预先批准的投资移民项目,还是申请人自己投资成立一个企业的投资移民项目,这两种申请人都需要在一年零九个月之后递交转换正式绿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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