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美国公民或美国永久居民的亲属成员(符合亲属移民条件)在美国境外, 那么美国公民或美国永久居民须先在美国国内向移民局递交I-130亲属移民申请。I-130批准之后,移民局会把案件转到国家签证中心(NVC)等待移民签证名额。
名额等到之后,即可启动领事处理程序申请。NVC 会寄签证处理文件(Packet Three)给该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申请人,同时国外亲属要填写关于其个人家庭背景的表格;此后,申请人还会收到Packet Four文件,同时也要为国外的亲属填写经济担保的表格 (I-864 Affidavit of Sup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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