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法规定,移民申请人应向移民局提交一份详细的商业计划书列明至少10个工作机会会在两年内产生,但是法律没有规定这两年是从什么时点开始计算。
而在2009年的一份移民局内部备忘录中指出,这两年应从移民官审核移民申请后的6个月开始起算。为简单起见,这条规则通常被称为两年半规则。
由于移民局的内部规定不具有真正的法律约束力,而且会不时发生变化,为保险起见,我们建议移民投资人应该在其投资后的两年内创造至少10个工作机会以保证顺利拿到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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