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籍申请人如果离开美国超过一年的,居住的连续期将被破坏。一般情况下,如果申请人知道自己将会离开美国境内超过一年,建议在离开美国前,申请回美证以入境美国,可以证明你没有放弃绿卡,但是申请人在离开美国前住在美国的时间将不算,居住时间的积累被重新起算。
不过有一个例外,如果申请人满足以下条件,无论其离境时间多长,都不会打断入籍要求的连续居住期。
1、 申请人或美国公民配偶在海外受雇于:美国政府、美国司法部认可的研究机构、美国公司或美国公司控股的发展海外贸易或商务的分公司、美国为成员国的国际组织;且申请人在成为绿卡持有者之后才受雇于上述工作。
2、 申请人在上述工作开始之前(无论在何时离开美国境内),且在离开美国之前一年已经提交N-470表格申请保持其在美国居住的连续性;
3、 申请人证实其离境期间是为了上述工作目的,一般由雇主出具证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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