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9年开始,虽然加拿大联邦法规就要求航空公司在因自身可控因素而发生航班延误或取消时要向乘客提供补偿。但这一规定难以落到实处,航空公司会用各种理由推脱,因此今年的旅游季,各机场依然风波不断。
迫于各界压力,一项新的商业航班延误与取消的退款规定于今天生效。
根据《航空旅客保护条例》,新规将适用于从加拿大出发和在加拿大境内的所有航班,包括转机航班。
新规定
航空公司有义务为因不可控因素(如天气、疫情等)而取消或延误的航班旅客免费提供替代航班;同时,航空公司有义务为因可控因素(如航班调整等)而取消或延误的航班旅客提供退款。
如果乘客的航班因不可控因素被取消或延误三个小时或更长时间,航空公司必须为旅客预定由航空公司或其他合作伙伴公司的代替航班,且保证乘客在原机票起飞时间的48小时内出发。
如果航空公司没法满足该要求,则必须免费为旅客提供退款或替代旅程安排。对于大型航空公司来说,这可能意味着需要为乘客预订任何航空公司(包括竞争对手)的航班。
如果航空公司没有提供代替航班,乘客可以在48小时内的任何时间选择退款。航空公司必须在30天内支付退款,任何不遵守新规定的航空公司都可能面临每次事件最高2.5万加元的罚款。
根据之前的 《航空旅客保护条例》,航空公司只需要为受影响的乘客重新预订航班,没有要求航班在原定航班的48小时内起飞。
在开学与旅行旺季到来之时,新规对于有出行需求的人来说是一个不错的消息,尤其在疫情复杂环境下,航班延误或取消等频繁发生,造成了不少的时间与金钱损失。但对于新规还有不同的质疑声。
航空公司表示这很不公平
对于即日生效的新政策,不少加拿大航空公司表达了不满。对天气造成的航班延误或取消,他们也必须在48小时内为乘客进行重新预订或退款,这很难。
他们认为加拿大航空运输安全局、加拿大边境服务局等政府机构,机场和业界的其他参与者,都应该承担责任,而不是航空公司一力承担。
属实是互相伤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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