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移民局发出公告,表示将延长之前疫情期间的政策。
由于疫情影响,移民局表示,对于在2020年3月1日到2022年10月23日间发出的下述类别的Request或者Notice,只要在该信件要求的截至日期之后的60天内被送达移民局,都会被认为是准时送达。
同时该公告还表示对于在2021年11月1日到2022年10月23日之间做出决定的案件,在收到移民局决定信件的90天内递交Form I-290B, Notice of Appeal or Motion, or Form N-336, Request for a Hearing on a Decision in Naturalization Proceedings (Under Section 336 of the INA)都会被视为准时递交。
移民局之前表示在疫情期间,原始签名扫描后打印出的版本是有效的。当然,原始签名文件仍应由申请人妥善留存。
昨日,移民局将这一政策变为永久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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