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项目在目前众多项目中办理流程是比较繁琐的,尤其是以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NIW国家利益豁免为代表的人才类移民项目。
在兆龙移民办理美国移民项目的客户,我们通常都会先对客户进行评估定位,之后整理各种证据材料,收集推荐信,制定赴美计划等等,完成申请递交准备,最后由兆龙移民美国律所律师递交到美国移民局进行审批。
那么, 今天我们就以美国EB-1A为例,为您介绍一下移民申请资料递交之后,申请案件都要经过哪些审批流程。
第一步:I-140申请通过
拿到I-140申请获批信,意味着你已经完成了移民主体资格评审,拥有美国移民局认可的符合该移民申请类别的资格。
这是获得永久居留权法定身份的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但是,不少申请人的最终的目标是取得全家绿卡,没有取得前,心里还是会忐忑不安。所以,美领馆的移民签证面谈最终成功与否才是关键。
第二步:境内或海外调整身份
移民和国籍法案(INA)为最终获得永久居民身份提供了两个主要路径:
1.是通过美国境内调整身份程序(I-485程序);
2.是通过海外领事程序。
只要完成其中之一,申请受益人就能最终获得绿卡。
1. 境内调整身份
一些人会选择持有B1/B2签证来美国境内转换身份,因为境内转换身份是为那些已经在美国有合法长期停留(主要是工作签证)身份的人所设置的。
但是由于B1/B2是非移民签证类别,因此登陆后不能立马递交I-485申请,一般需要起码在美停留3个月以后,才能进行I-485递交,以显示初次登陆时候并不“怀着移民动机”。这样在美国的I-485等候期可能就会超过B1/B2批准的合法居留时间。
且根据特朗普时期的法律,一旦I-485面谈不通过,申请人还有可能接到出庭通知(Notice to Appear, NTA),直接进入递解驱逐出境的法庭流程。
所以,除非有其他长期非移民签证(如L1,H1B或者F1等等),否则,持B1/B2旅游签证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这种做法,具备一定程度的风险,非必要情况下,不太推荐。
2. 海外领馆程序
如果申请受益人居住在美国以外地区,你EB1A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的I-140批准后,美国移民局一般会将你的材料转到美国国家签证中心(National Visa Center, NVC)。NVC成立于1994年,位于新罕布什尔州的朴茨茅斯,隶属于美国国务院的签证受理中心。NVC主要负责收取签证申请费、进行背景调查和资料审核。
NVC通过邮件和申请人或代理律师联系。通常,NVC发来的第一封邮件被称为“付费通知 ”,接到付费通知意味着你的申请案已经正式转到NVC,你的移民签证程序已经启动。
“付费通知”里详细介绍了如何在线或邮寄缴费。在缴费两、三天后,你可以再此登陆NVC网站,如果显示"已付"(PAID),你就可以进入下一步填写DS-260表格,提交婚姻公证、出生公证、无犯罪公证等材料了。
一般情况下,申请受益人不需要主动联络NVC, 如果NVC需要任何进一步材料, 会主动联络申请受益人。当然,如果申请受益人个人或家庭成员状况或居住地址发生变化, 或是不想马上启动下一步程序,就需要主动通知NVC。你可以通过在线提交问题表格同NVC联系,也可以致电或通过邮寄的方式。NVC还专门为代理律师设置了两个邮箱,针对具体案件回复代理律师的查询。
如果审核通过,你的签证又是当前可用的,就可以向所属的美国国务院海外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进入美国成为永久居民,这条途径被称为 “海外领事程序” 。
海外领事程序也适用于虽然申请受益人在美国, 但境内调整身份程序并不适用的情况。通过海外领事处理程序,基于获批的I-140,为自己和配偶、子女申请移民签证,只要持移民签证入关美国,绿卡就会随后邮寄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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