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C办理流程
1.在美国成立公司或购买在美企业作为分公司;
2.海外公司首先以非移民签证(L-1,最长有效期为7年)将公司的管理人员派往美国分公司;
3.进入美国1年后,公司运作正常,并雇有合理的员工,即可提出移民申请;
4.在以L-1签证身份在美国工作期间,L-1申请人及家属均可以在美国居住和工作学习。
5.在提出EB-1C为基础的移民申请等候期间,L-1申请人及家属如因商务或其它事情需离境,可向移民局办理 “预准入境证”,1年之内多次进出美国,同时保持在美国直接取得绿卡的资格。
版权声明:本文由兆龙移民独家精选,未经授权,禁止一切同行与媒体转载。欢迎个人转发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