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5投资移民申请提交后,美国移民局主要会从哪些方面来进行审理?
刘宇律师:对于一个新的EB-5申请案例呢,在I-526阶段主要是分两个方面:第一个是项目文件,第二个是个人文件。项目文件它又是分几个方面。
第一,项目是不是具有合理性。你不能用一个未做EB-5而做EB-5的项目,缺陷项目,对吧?除非是一个确实有商业需求,商业设施上、商业计划上很合理的项目;
第二点,商业是不是有可行性。就是说你这个项目呢本身呢它具有商业意义,它是盈利的,并且是符合市场需求的,按照目前市场条件和你项目的规划来讲呢它确实应该是盈利的,不是那个从纸面上一看就不可行、会亏损,或者根本进行不下去的项目,专为EB-5来做的项目;
第三,看符合不符合法律,因为EB-5本身是一个私募发行行为,它符合不符合美国证券法、私募发行的规定,有没有在,有没有做出彻底的、法律规定的那些风险告知和披露项目中的那些关键因素、关键要点有没有向投资人进行披露,主要是从这方面来审查,当然还要审查它创造就业够不够,因为每个投资人要创造十个就业,那么这种就业方式方法的计算呢移民局认可不认可,创造的就业是不是合理的,数量是不是足以支撑EB-5的申请,那么这是主要它的商业部分、项目部分的审查。
个人部分的审查,当然一个是你的身份,看你的真实身份,怎么证明你是这个人,还要看你的资金来源合法性,这是主要的,你不能拿着一个非法的资金去做EB-5。
那么美国移民局方面呢,美国移民局是资金合法性目前呢还是它审查的原则是这样,就是我只审查你投资的五十万的合法性是怎样的,我不审查你五十万以外的其他的财产是否合法,所以,在这方面目前还是比较宽松,而且目前通过率比较高,主要是在I-526阶段审查,那么到I-829阶段,移民局主要是申请在这期间,这个项目真实的创造了十个就业,也看你的项目性质,比如你的项目是建筑类项目属于花费就业,美国移民局一般就看你有没有按照商业计划书真实的、合理的做出了这些项目投资、花费,如果你确实做出了,他不用去数你有没有真正雇佣这些建筑工人,也不用去查你有没有给建筑工人报税,只要你的花费是真实合理的就认定你创造了这些就业。但是如果你那个项目依赖于经营就业,比如你酒店开业,或者你是一个比如你的一个经营的新的企业,那移民局就要看你有没有给员工报税,就看你是不是真实的雇佣这么多人,所以审查方式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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