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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筛选移民项目时需要提防什么呢?

更新时间:201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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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移民中介告诉你在筛选移民项目时,以下五种情况,需要投资人予以提防。
  陷阱一:有区域中心的批文
  区域中心的批文单位、收件人的名字和合同也许是私人、私人企业或者是政府机构,政府机构拥有区域中心和私人拥有区域中心没有任何差别,政府支持并不等于政府
  陷阱二:项目为预售
  预售项目投资者不要参与,一个项目正式推广,应该有下列正式文件:a)英文认购协议;b)英文商业计划书;c)有限合伙人企业登记文件;d)普通合伙人登记文件;e)区域中心批文。由于预售项目还没有正式批准,投资人等半年甚至一年都不能递申请材料到移民局。
  陷阱三:可以换项目
不少人会问如果A项目不行,可以换到项目B吗?徐继英认为,一般这种情况是行不通的。比如,有人提前预售项目A,但A项目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成为移民项目,推介方将投资人的钱已控制了,所以根本无法拿回投资款,也就不可能投向B项目。
  陷阱四:有政府直接经营管理
  美国投资移民项目没有政府直接经营管理的。少数的机构为了增加卖点,借政府两个字吸引客户上钩,实则是所有项目都是市场行为。美国移民局的政策是投资人要担市场风险,没有一个政府机构违背移民法给客户担保。
  陷阱五:项目内容与广告不一致
  如果是某一名牌的冠名项目,要查实是否有该名牌企业的批文,比如可以通过美国当地媒体、律师所调查是否有该项目。
  投资者可以要求中介机构在委托合同里写明是什么移民合法项目,保证该项目的真实性;要求中介公司在提供的英文文件上盖公章,并在广告上也盖公章。
原文链接:http://sz.zlglobal.net/usa/news/2015114151.html(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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