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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税收原则你知道多少

更新时间:201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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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的税收原则你知道多少,今天兆龙美国投资移民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下在美国的税收原则:
  第一原则:美国不是基于领土的税制。因此,无论地理位置,美国公民、居民外国人和国内公司来源于世界各地的收入都会被征税。这同香港的领土税制,即仅对香港籍公民、居民和实体源自香港的收入征税,是明显不同的。 
  第二原则:只对非居民外国人和外国公司与美国分公司来源于美国的、被称为“与美国有效联系的收入”的收入征税。在这种方式下,美国将来源于本国之外的税收收入,传递至美国境外非居民或外国公司的居住国。
  第三原则:任何在美国进行的贸易或业务收入,都以净额为基础、采用累进所得税率进行纳税。适用的最高所得税税率为35%,这在所有已建立的国家的企业所得税率中是最高的。然而,也有一些可利用的规定,例如永久性税收抵免,如研究和开发,以及永久性的税收减免,如制造业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9%,和固定资产折旧等,这些在美国的实际所得税率远远小于35%。
  第四原则:美国预扣税适用于某些支付给非居民的、美国来源的款项(如中国母公司)。法定的代扣代缴税率为30%,这个比率适用于总付款。对于已和美国签订了税收条约的国家,外国非居民是符合要求的合作伙伴;可以对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支付的30%的预扣税率,这是一种税率显着降低的情况。中国与美国已经有批准的所得税条约。应该指出的是,预提税并不是美国支付实体的税,而是一个适用于接收者的非居民的外国实体税。因此,中国的母公司负担了美国预扣税,并获得在中国的外国税收抵免处理的预扣税。因此,外国税收抵免减少了对中国的最终税务责任。
原文链接:http://sz.zlglobal.net/usa/news/2015124202.html(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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