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十六年美国律所背景的兆龙移民整理
随着美国投资移民鼎盛黄金期和50万美元“末班车”的到来,区域中心和项目也层出不穷。截至目前,在美国注册的区域中心已经有很多,进入中国市场推荐给投资人的EB-5项目也越来越多。要想成功移民美国,投资人对EB-5项目的品质必须保持谨慎甄别。如何规避风险、优选美国投资移民EB-5项目呢?
区域中心不能决定风险的等级,移民律师不能决定风险的等级,移民公司不能决定风险的等级,美国投资移民的风险是由项目本身决定的。因此移民美国,重在选择项目。
美国投资移民EB-5法案规定项目必须具有一定的风险性,这使得申请者不得不为资金安全所担忧。目前,在美国投资移民I-526审批日趋严格的形势下,选择设置银行监管机制的EB-5项目,已经成为美国EB-5投资者的共识。美国投资移民EB-5法案规定,在投资者的I-526申请获批后EB-5投资必须处于风险之中。也就是说,美国投资移民EB-5资金在投资者的I-526申请获批之前,可以是安全的。这一安全机制是通过监管银行的监管账户来实现。
在美国EB-5投资移民过程中,银行的这种监管业务是受法律保护的。通常,客户须与监管银行签署监管协议,监督银行必须按监管协议中规定的条件支付或退还受监管资金,这就是移民美国EB-5投资中的安全阀机制。这一机制是对移民美国EB-5投资人的一种先期安全保障,能确保EB-5投资者在其I-526申请获批前,资金处于银行的安全监督中。否则,如果I-526申请被拒,项目开发商必须要有另外一笔资金归还被拒的EB-5资金,而大部分开发商都不具备这个实力,还款可能遥遥无期。移民美国的投资者也不能及时得到还款投资到其它EB-5项目中去。
在审查美国投资移民EB-5项目的监管机制时,一要看该项目有无设置监管账户;二要看监管账户释放资金的条件;三要看投资款和发行费的退还条件。在目前美国投资移民I-526申请期延长、审批速度减慢的情势下,设置规范的银行监管机制尤为重要。遗憾的是,当前美国投资移民领域具有规范而完善的监管账户的EB-5项目越来越少。
作为业内真正拥有16年美国律所执业背景的移民服务机构,兆龙移民致力于前置性保护EB-5投资人权益,采用法律手段对EB-5项目进行风控保护。依托美国从业16年的法律执业背景优势,我们与投资人合同约定:“法律服务至永久绿卡及50万美金本金返还阶段”,让投资人在移民过程中享受公平、平等、实质上的安全!与兆龙同行,做有知识、有智慧的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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