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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龙投资移民专家认为:
首先,自2003年美国政府制定特殊地区投资方案后,政府将投资金额由原先的100万降低为50万美金且5年后返还,并且无需投资人自己创办企业、亲自管理,雇佣10个美国当地劳动力的这一必要条件也由投资人投资的项目方为其解决。对投资人而言,省心又省投资成本,可谓两全齐美。
其次,该项目对移民申请人的资金来源要求比较宽松
申请人只需递交50万美金来源合法即可,其他资产无需讲明来源。同时,资金来源不仅可以是通过经营企业所得,也承认由证券、彩票、房产、继承、赠予等其他多种方式获得。相对于加拿大、澳大利亚,这一点上对于申请人来说方便不少。
再次,投资移民(EB-5)在众多美国移民种类中是最受美国政府欢迎和认可的类别之一,此外,这个项目的成功率也很有保障,在美国,很少有人会拒绝有实力的“拥金者”。
最后,移民者登陆美国后即可享受和当地居民一样的福利待遇,在子女教育方面的优势更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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