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龙移民资深顾问解析,在申请美国亲属移民时,美国移民局和AIT在审查过程中,会要求美国担保人提出经济能力的证明,确保受益人(签证申请人)移民美国后不会成为公众负担;因此,提供完整的生活担保文件是必要的。
除了要填写I-864表之外,美国亲属(通常就是生活担保人)必须计算自己的家庭人数和申请人的家庭人数总数,并检视自己的报税收入是否有符合每年公布的贫困指数的125%。若自己的收入不足,则必须另找一个共同担保人,并且其收入也需要符合贫困指数的125%。
例如,最近移民局公布2019年的资料,其中规定美国担保人包括自己在内,如果要担保另外一个人,他最近一年的年收入就必须达到两个人的标准,即$21137;如果要担保两个人,就是$26662,以此类推。若是收入不足,则必须另找一位共同担保人(Joint Sponsor)一起为受益人(签证申请人)担保。由于生活担保人,除了需要递交最近3年的联邦报税单,W-2薪资资料,还需要递交身份证明,如美国护照或绿卡等证件影本。
不过,若是申请美国EB-5类签证,就不需要提出担保人。美国EB-5签证只需要证明申请人自己的资金来源清楚并合法,受赠的资金也可以,不动产融资的资金也接受。例如,申请人的资金来自父母亲的赠与,那么只需额外提出父母亲收入来源或不动产资金的相关文件;又如申请人资金来自于不动产或保险融资,那么只需要证明如何取得不动产和保险,并证明其所有权即可。
兆龙移民公司资深顾问分析,虽然11月21日开始,美国移民局已经调整美国EB-5的投资金额到U$90万,经济特区的把关也会更严格,表面看起来好像更难办理,其实经济特区的严格把关,正好筛掉体制不好的特区,而其投资金额虽调涨,还是比澳洲、加拿大、纽西兰各国投资移民的投资金额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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