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局于4月4日公布了2017财年第1季度(即2016年10-12月份)的I-526和I-829统计数据,如下:
兆龙移民根据美国移民局的官方数据,对I-526和I-829分别进行了按年和按季的归类整理。
I-526数据汇总
I-829数据汇总
笔者解读:
关于I-526:
I-526的“季度批准率”更能反映移民局的审理政策变化和项目情况。每当移民局收紧审理政策或有大中型项目被拒时,数月后的I-526的季度批准率都会有一个小底谷,而当移民局审理政策稳定或没有项目被整体否决时,季度批准率就会回到高位。从近11个季度的变化曲线看,I-526批准率以平稳高位为主,短期出现下降,说明I-526批准难度不是很大,除非不幸遇到离谱的项目或项目方,或者申请人没有恪守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最近移民局收紧第三方换汇政策,肯定会造成一些批准率下降,见《【移民分析·刘宇专栏】美国移民局可能再次收紧审理政策,大量“一人换汇”面临补件》。不过笔者估计最多只会影响年度批准率的几个百分点,一是因为使用第三方换汇的数量不多,二是因为一些申请人发现无法补件时,大多会选择撤案,以免留下被否决的记录,撤案不会反映在否决数量上,因此在当前的统计方法下,不会影响批准率和否决率。笔者一直认为移民局应当公布撤案数量,如果只公布批准数量和否决数量,业界是无法对申请情况和项目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的。
说到离谱的项目或项目方,这几年,移民局的项目政策比较稳定,业界也对移民局的项目政策比较清楚,项目被拒很少发生,如果发生,往往与项目方违法违规或滥用EB-5计划有关。所以,要选择那些违法违规或滥用EB-5计划可能性不大的项目方。从对EB-5投资人负责的角度出发,EB-5更适合给有实力、有背景、有长期信誉的项目方锦上添花,而真的不适合给“新小弱”企业雪中送炭,后者更应当去寻求天使投资,“EB-5不应扮演天使投资的角色”。每当有项目发生问题时,大家都会对EB-5整体产生负面印象,其实这些出现问题的项目,往往集中在“新小弱”项目方上。项目选择是个需要不断反思的领域,慎投“新小弱”不仅是对EB-5投资人负责,也是对EB-5计划负责,因为一个进行不下去的项目,是实现不了创造就业的政策目标的。辨别项目和项目方的可靠性,不能看宣传包装,而要分析技术数据。
关于I-829:
与I-526不同,只有当项目已经创造足够就业时,申请人才会递交I-829,所以,I-829的批准率是相当高的,见上表,本季度虽然批准率为84.8%,但实际上只有17个否决。
正因为只有创造足够就业的项目才会递交I-829,正如I-526的批准率不反映撤案数量一样,I-829的批准率也不反映因为没有创造足够就业、而放弃递交I-829的数量。笔者以前写过一篇文章《【移民分析·刘宇专栏】2015年美国投资移民EB-5总结(二):多少获批的I-526能获得I-829批准》,因为缺少官方数据,笔者只是通过大致的估算来找出一个百分比,而且使用的是前几年的I-829数据,前几年的I-829数据反映的是比前几年还早4、5年的项目,那个时代的项目在质量上普遍低于现在。
I-829批准的关键在于创造就业,所以从保护EB-5投资人的永久绿卡的角度出发(并鉴于区域中心项目的就业创造可以产生在EB-5投资之前),应当选择那些当EB-5投资人投入资金时,归属于他/她的就业创造已经或接近完成的项目,这也是兆龙移民向业界和广大EB-5投资人提出的建议之一。
不是所有的建筑学上、城市发展上的好项目都是适合EB-5的项目,人们往往分散地讨论就业创造、资金监管、市场好坏、建筑周期、还款周期等问题,其实把这些关键点聚合在一起,就会产生一个新视角和科目:“项目的EB-5适合性”。从“项目的EB-5适合性”出发,而不是从项目的亮点出发,列出要点,分析数据,才能擦亮双眼,超越项目方的营销宣传,对项目进行整体的、全面的、客观的分析。“项目的EB-5适合性”,也是兆龙移民向业界和广大EB-5投资人大力推广的概念之一。
最后,希望美国政府要么提高EB-5投资额,要么提高每年的绿卡名额,不然EB-5真要从娃娃抓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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