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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牙利社会福利和救助计划

更新时间:201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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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休养老制度和养老金 匈牙利早在1975年就确定了全国统一退休制度,1980年统一了工人、职员和合作社社员退休年龄,规定男性退休年龄为62岁,女性为58岁。对于残疾人和特殊工种还有专门的规定,他们的退休年龄男子为57岁,女子为53岁。据统计,匈牙利的退休人员从1950年起的38.9万增至1970年的145万,1989年增加到250万,2001年达到310万。

    匈牙利1997年通过《社会保障法》,并于1998年实行双重养老保障制,即继续延续旧的社会保险制,同时建立新的私人保险制。

    20世纪90年代初,匈牙利成立了一个叫做全国退休基金会,其任务是:管理退休基金会,使所有退休人员的退休金不断得到提高,对退休年龄不断调整。基金会的主要资金来源是:a.劳动者和雇主缴纳的退休金,这构成基金会的主要资金来源。劳动者每月缴纳毛工资的8%给退休基金会,3%给医疗基金会;雇主缴纳22%给退休基金会,11%给医疗基金会;b.国家拨出一部分不动产给退休基金会,基金会可以用这些不动产开展经营活动,所得收入纳入退休基金会中;c. 政府仍然从财政预算中给退休基金会一定的拨款。

    全国退休基金会由劳动者利益代表机构(工会)和雇主的利益代表机构的代表进行管理。这些代表经选举产生。现在基金会共有60名代表。有关建立退休基金会的法律虽然在1991年就被通过,但经过长时间的筹备和选举之后,直到1993年6月全国退休基金会才正式开始运转。目前,各地已建立分支机构,形成全国性的网络。在全国各退休基金会工作的工作人员已达4 000人。

 

原文链接:http://sz.zlglobal.net/xyl/life/201411244.html(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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