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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脱维亚外国公民居留权门槛提高到25万欧元

更新时间:201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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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14日电,拉脱维亚议会通过移民法修正案,该修正案将外国公民在拉购买房产换居留权的门槛由原来的14.2万欧元提高到25万欧元。  据拉通社报道,在拉脱维亚议会当天举行的投票中,79名拉脱维亚议员对新的移民法修正案投了赞成票,12名议员未参加投票。新的移民法修正案还规定,拉脱维亚对外国公民购买房产换居留权不实行配额制。修正案取消了移民法中关于向拉经济发展计划预算投资5万欧元即可获得居留权的规定。新的移民法修正案将于2014年9月1日生效。
 
  2010年7月1日,拉脱维亚修订移民法,旨在鼓励吸引外资、创造就业机会和拉动房地产市场,刺激经济发展。该移民法修正案规定,对于在拉投资的外国公民可提供5年期居留权和自由出入25个申根国家的机会。在拉脱维亚购买房产,对拉当地企业进行注资和在拉注册经营企业,或在拉脱维亚境内银行等信贷机构存款达到一定数额均可申请5年期临时居留权,期满后可根据情况申请永久居留权。根据这一移民法修正案,外国公民在拉首都地区购买价值10万拉特(约合14.2万欧元)的房产,或在首都以外地区购买价值5万拉特(约合7.1万欧元)的房产即可申请拉脱维亚5年期临时居留权。
 
  2013年10月31日,拉议会再度通过移民法修正案,对外国公民在拉投资换取居留权做出一些限制,如实行配额制,将居留权门槛提高到25万欧元。应总统贝尔津什要求,议会对已经通过的修正案进行再次审议。
原文链接:http://sz.zlglobal.net/ltwy/zc/201411439.html(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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